8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引发了讨论。

会上研究了很多事,有一条必须单独拎出来解读。

——研究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

此次会议,释放清晰、明确、具有转折意义的政策信号。

粗放招商、无序招商、内卷式招商时代正式落幕。

更深的变化,将沿着地方政府、区域产业、市场主体三个层面展开:

地方招商的方式与评价标准,正被重新校准。

区域产业升级,将更加依靠真实的生态能力。

企业投资选址,回到经营条件和长期价值本身。

01 招商引资 制度层面的刚性约束 

这次国常会,有几句话说得挺重。

“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明确政府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的具体行为。”

对于政府的具体行为,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必须心中有数。

经济学家、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表示,明确政府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的具体行为,相当于为地方招商划定清晰的行为标尺与权责边界。

这一系列部署并非临时出台,而是长达两年政策演进的必然结果。

从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施行,到2025年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规范地方招商引资行为,再到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出台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清单、规范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一场覆盖中央到地方的“反内卷”治理已全面铺开。

国常会最新部署,也是顶层针对地方招商乱象、区域无序竞争、市场壁垒凸显等问题打出的系统性治理组合拳。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中违规提供税费、土地、电价等优惠,甚至举债补贴,加剧了产业“内卷式”竞争。

这种“拼政策、拼让利、拼底线”的粗放招商模式,带来一系列深层问题。

区域之间同质化竞争加剧,市场壁垒隐性抬头,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受到制约;过度财税优惠、变相补贴透支地方财力,积累隐性风险;劣币驱逐良币,踏实经营的实体企业承压,依赖政策套利的空转项目增多,造成土地、能耗、人力、财政资源大量浪费。

针对积弊,本次国常会正式立规矩、划红线、转思路,从国家层面对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系统性重塑。

简单概括,不许乱让利、不许乱许诺、不许乱内卷,要用环境招商、生态招商、服务招商替代政策招商。

02 正向引导 给地方指出三个方向  

尽管地方招商引资秩序整体向好,但也有一些新的情况,即从显性壁垒转向隐性壁垒,查处难度不断增加。

比如,有的地方以隐形变异方式实施补贴;有的在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不顾实际盲目上马产业园区;还有的将股权投资异化为招商工具等。

国常会强调“正向引导”,把招商引资工作的重点,更多放在优化营商环境、培育产业生态、提供高水平政务服务上来。

要完善与企业沟通交流机制,主动帮助企业解决现实困难问题,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条件。

拼营商环境、拼产业生态、拼服务水平,是招商引资的根本。

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院长助理李治,将“正向引导”概括为推动地方政府回归本源:

招商竞争力应当来自符合市场规律、因地制宜的产业政策和服务体系,而不是优惠力度。

优惠政策解决的,往往只是企业落地成本中的一部分。

企业真正作出投资决策时,考虑的是一套更完整的成本:生产要素价格、制度性交易成本、时间机会成本,以及政策变化、市场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

营商环境决定规则是否稳定、企业能否获得公平对待;产业生态决定当地有没有供应链、技术平台、人才和市场;政务服务则影响项目从签约到开工、从建设到投产需要付出多少时间和协调成本。

优化营商环境,不再仅仅是简化审批流程的单点改革,而是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破除各类隐性壁垒,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培育产业生态,重点是完善产业链上下游配套,搭建中试平台、公共技术平台、供应链协作体系,集聚人才、资本、算力等关键要素,推动链主企业、配套中小企业、科研机构协同共生,形成产业自我迭代进化的土壤。

提供高水平政务服务,就是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全周期服务企业,主动响应企业诉求,解决融资、用工、用能、市场拓展等现实难题,做到企业有诉求、政府有响应,实现政府与企业共生成长。

这种正向引导,就是引导地方把资源投向营商环境改善、产业生态培育、政务服务升级,对于合规前提下推动产业集群、培育本土市场主体、创新招商引资取得实效的地方给予认可。

站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维度看,规范招商新政出台恰逢其时。

中国式现代化的经济逻辑,是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产业升级、质效提升,绝不允许依靠行政干预、无序让利扭曲市场资源配置。

对于地方来说,本质是净化市场环境、保护实体经济、统一市场规则、重塑区域竞争格局。

03 不止清单财税和审计同步推进

本次会议,同步推进两大重要法规修订:

《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和《审计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

招商引资、税收征管、审计监督,三个议题出现在同一场会议上。

会议公报没有把两项法规修订,直接定义为招商引资的配套制度。但税收征管和财政审计,恰恰涉及地方政府在招商过程中运用公共权力、配置公共资源的两个重要环节。

把三条线放在一起观察,看到一套更完整的制度链条正在形成。

先看,税收方面。

会议对《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的要求很明确:依法组织税收征管,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促进税负公平、完善财税治理。

2025年公布的修订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加强区域间税收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本来就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执行,地方政府并不存在随意调整企业税收待遇的合法空间。

此次修订更值得关注的,是通过统一征管规则、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涉税信息协同,让不同地区在税收执行上的尺度更加统一。

这会进一步压缩地方通过变通征管、违规返还或者协议承诺,为特定企业制造税负差异的操作空间。

我们看到,相关纠偏已经展开。

国家税务总局披露,今年上半年,各地税务部门推动废止或修改违规招商引资涉税文件、协议条款833件。

这说明,招商中的涉税承诺正在从地方协商事项,回到统一规范的税收征管体系之中。

再看,审计方面。

国常会审议通过《审计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时提出,要深化审计改革,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加强财政收支监督检查,完善政策实施机制,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目前,修订后的条例全文尚未正式公布,具体条款和施行时间仍需以国务院令为准。

但现行《审计法》已经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企业以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财务收支,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产和其他公共资金,都在法定审计监督范围内。

这意味着,招商引资的项目一旦涉及财政奖励、政府投资、国有资产、国企出资或者公共资金安排,相应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就可能进入审计监督范围。具体是否纳入某次审计,仍要看资金性质、投资结构和审计项目安排。

由此受到审视的,不只是资金有没有违规使用。

项目决策程序是否完整,财政支出有没有合法依据,产业基金投资是否符合既定投向,国企出资有没有履行决策程序,投入的资金和资源有没有形成预期效果,也会成为需要说明的问题。

财税制度、审计制度、招商引资清单三者联动,形成事前定规则、事中强监管、事后严追责的完整闭环,把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关进制度里。

04 三个层面 将会迎来系统性变革  

●对地方政府:考核、资源与能力体系同步调整

最先受到影响的,是招商考核的“指挥棒”。

签约投资额和项目数量仍有统计价值,但仅凭这些数字,已经难以说明招商质量。

考核权重可能更多向真实投资、投产进度、亩均效益、产业带动和持续经营等结果延伸。“签得多”与“落得好”之间,需要建立更清晰的对应关系。

招商队伍的能力结构,也会变化。

过去,谈判、政策设计和推动签约较受重视。今后,产业研究、项目研判、要素协调和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的重要性会上升。

整个工作链条要从签约延伸到建设、投产、技改和扩产,政企沟通也要变为稳定的日常机制。

财政资源的使用方向,同样面临调整。

选择性、差异化补贴空间受到约束后,更多资源可能转向公共技术平台、中试和检验检测载体、人才服务、基础设施等普惠领域。

政府产业基金,也需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运行,避免为了完成招商任务,作出脱离风险收益约束的投资安排。

●对区域产业:产业集聚更看生态质量

当“政策洼地”的吸引力减弱,产业链配套、人才供给、创新资源和应用场景在企业选址中的分量会提高。

缺少产业基础的地区,单靠优惠条件争抢热门项目会变得更难;已经形成链主企业、配套企业和公共平台的地区,则更容易围绕既有产业开展链式招商。

过去一些园区虽然集聚了不少企业,彼此却缺少供应链和技术联系,形成的是空间上的“扎堆”,未必是产业集群。

生态招商关注的,是外来项目能否进入本地供应链,本土企业能否获得订单,研发机构、公共平台与企业能否形成稳定协作。外来项目也不应成为孤立的“外来点”,而要逐步嵌入本地产业体系。

同质化竞争,不会因为一张清单自动消失,但违规补贴受到约束,会提高盲目争抢项目的成本。

地方产业定位有望更多回到资源禀赋和原有基础,区域之间也需要通过产业链协作减少重复建设。

●  对市场主体:投资逻辑回到经营本身

规范招商不意味着合规支持消失,而是依靠特殊承诺获得额外收益的空间收窄。

企业选址需要更认真地比较供应链、人才、要素成本、市场距离、创新资源、政务效率和政策稳定性。补贴高低仍可能影响投资测算,却很难再替代对长期经营条件的判断。

长期依赖地方补贴、自身市场和技术能力较弱的企业,可能面临调整压力;深耕主业、依靠产品和创新参与竞争的企业,则有望从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中受益。

企业对政府的诉求,也会有变化。

与一次性奖励相比,稳定的规则、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技术平台,以及用工、融资、审批和供应链问题的解决,更能影响长期经营。

本土中小企业能否从中受益,还取决于公共平台和政务服务是否真正普惠开放,而不是换一种方式向少数项目倾斜。

这种变化不会在一次会议后同步完成,但传导路径已经清晰:

中央划定边界,省级加强统筹,市县调整考核,园区改变资源配置和服务方式,企业重新评估投资条件。

国常会要推动的,是地方换一种方式发展产业。

招商的竞争焦点,放在谁能提供更稳定的制度、更完整的生态和更高水平的服务。

规范招商引资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内容,各地真正回归服务产业结构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本源上来。